日前,从国务院国资委通报文件获悉,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实施方案以98.11分,荣获国务院国资委评估最高等级“A+”,在全国29家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中位列第三,在入选的7家地方国企中位列第一。
同时,宁波舟山港集团实施方案与中国海油、华润集团等央企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国资委转发至各相关央企和地方国资委学习借鉴。
根据4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国有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推进会议要求,宁波舟山港集团经过全面对标诊断,制定了《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并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进行综合评估。
国务院国资委对实施方案的评估,从基础框架、核心内容、文本质量等三个维度展开,并细化分解为总体目标、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等12个指标,最终经过打分,评选出“A+”20家、“A”6家和“B+”3家。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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